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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和谐:科学、宗教与发展研讨会论文集序 PDF 打印 E-mail
作者:卓新平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所长   
2010-04-24 08:24

2009年10月20至22日,中国国家宗教事务局宗教研究中心和巴哈伊教澳门总会联合在澳门主办了“共建和谐:科学、宗教与发展”研讨会,数百名专家、学者和各界朋友积极参与,展开了意义深远的交流、沟通。虽然这次研讨会由我们研究所的巴哈伊教研究中心和全球文明研究中心共同协办,我本人却因在北京有会而错过了这次学习、交友的机会。承蒙主办方厚爱,通报了会议信息,并送来了研讨会的文集,使我多少弥补了缺席的遗憾,领略了与会代表在学术上的真知灼见和在“共建和谐”上的真诚努力。

在拜读会议论文时,我获得了许多闪光的思想和进而梳理自己思路的灵感,尤其是“多样性中的统一”这一表述引起了我的特别关注和自然共鸣。的确,在“全球化”的今天,世界以“多元一体”来呈现自我,而中国也在以“一体多元”来与时俱进。大千世界的“大一统”乃百花齐放、多彩纷呈的共构,差异、区别和多样汇成其美景,是以千姿百态的聚集来体现其共在。为了这一目标,人类走得很艰辛,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但其理想之境迄今仍是以“梦幻”来显示,用“希望”来激励人们去追求。回首过去,人类的历史充满了矛盾和纷争,世界各地有过太多的冲突与战争,这种回忆令人痛苦、痛心。因此,寻求和谐、呼唤和平,这可以说是人类“千年一梦”,但迄今人们尚不清楚“美梦成真”还需多久,人类在渴望、期盼、憧憬中走过了一代又一代,迎来了无数新纪元!

基于这种顽强而不灭的希望,巴哈伊教在自己饱受磨难、寻找理想家园的历程中贡献出了其意义非凡的精神资源和实践经验。在其丰厚的精神积淀中,“人类一家”、“世界大同”的思想极为鲜明地映入我们的眼帘,其积极的人生态度和对未来的乐观向往,促使我们反省以往走过的路程,思索今后应迈进的路线,并进而争取以“家”的感觉来实现人之温馨同在,让彼此真正明白“家和万事兴”,“人和天地庆”的道理。那么,“多元”如何能达“一体”、“多样”怎么来实现“统一”呢!其实道理很简单,这就是尊重多样性、允许多元存在,以宽容和包容的态度来对外敞开胸怀,以“海纳百川”来体现“有容乃大”的心境;而在“多”中争取“一”的途径,则是对话、沟通、交流、理解。在这一意义上,“全球化”的时代实际上应为多元对话的时代。

人们有太多的多样性,其“间”性沟通却又太少。过去的冲突和战争,往往就是对立的双方各自认为只有自己才占有真理,也只有自己的追求才是神圣的,因而在交往中缺少对话,尤其缺乏倾听对方;一般都是各说各话,互不沟通,不愿相让,甚至向对方颐指气使,充满霸气。于是,在这种残酷斗争中,一个个帝国不断兴起,一个个王朝先后衰亡,一部人类的政治史主要成为了“斗争史”,置身历史之中就好像感到人们老是在“斗”、在“战”,“热战”之后有“冷战”,“兵器战争”后又有“货币战争”;与之对比的,却是人类的“文化性”被逐渐淡化,而不同民族之间的友好交往亦多会成为边缘话语,甚至是失语、沉寂。其结果,人际关系被异化,我们看到了太多反映丛林之律的“与狼共舞”,却发现人们会罕言社会应有的与人同乐。当狼烟四起,战火纷飞时,我们不觉会怀疑:人类究竟是否已经成熟、人类能不能够真正成熟?

然而,人类并不想要在这种灰色景观中隳沉,人的生存毅力及勇气也是在困境中产生出来的。人在这种磨难中则会逐渐走向成熟,恰如《论语》之喻,“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在走出人类困境的努力中,于是也就有了各种各样的“梦”;无论其梦景是积极还是消极的,则都是旨在人的摆脱困境、解脱苦难。从这一层面来看,可以说宗教乃“人类之梦”,但“人类之梦”不仅仅只是宗教,同样也涉及到人类的各种信仰、各种理想。这些“梦”的一大特点,就是人们在本为“黑暗”的梦乡中盼望着黎明、相信会“天亮”。由此而论,不同信仰乃关涉人的公共价值,享有社会的共同空间,而且是在憧憬中追求,在摸索中前瞻。尽管大家以各自的信仰——无论是宗教信仰、还是政治信仰或文化信仰——来“坚信”,这种信仰、信念在价值观、世界观层面毕竟是“信”,而尚未达其得以实现之“真”。因此,在其前瞻性、未来学意义上大家都是相对的、并不能够完全理直气壮地号称“绝对”,将自己之所信强加于他者。人的思想和追求虽然可以超越时空、无涯无际,却并不可宣称已经彻底克服了人的“有限性”。这里,我们应该细细思考和领悟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曾经品味、欣赏的德尔斐阿波罗神庙中“自知”、 “毋过”之神喻。“止于至善”乃人的“至极”追求,但人始终会游动于“未臻”之处境。人类应该为自己取得的成就而“自豪”,但在其成为“自然之主”时仍应该认识到自己的不足,要有“自知之明”。从人的角度来观察、衡量,任何宗教、民族、文化和政治意义上的“主义”之发展都是相对的,都是有待完善的;若自比神明则为僭越,脱离了人的本质。

如果认识到人之本质及存在的相对性、局限性,如果以“克己”或“虚己”的态度来涉世、待人,那么“中和之道”则会形成“场有”,彼此对话、相互沟通的桥梁就能得以构建。所以说,“我”和“你”之间的平等对话、和平共在才是人类发展真正畅通的坦途。所谓“多”既体现了人之个性,亦说明了其相对,而多样性中的“一体”或“统一”则正是意指和谐的共建。“和而不同”显然允许了个性的张扬,其“不同而和”则表明了人类共存的智慧。这种智慧的找寻既是哲学,也是科学。科学的历程应该包括人对自然、自我和超然的认知。而行进中的“科学”亦有其相对性、特定性、可发展性和可完善性。人类的不断自我提高和自我完善就是可持续发展的真谛,反映并说明了科学发展观的本真。由此来看,这次在澳门召开的“共建和谐:科学、宗教与发展”研讨会就有着独特的意义,给人们在对话中努力往前迈进的希望。所以说,在不断求知、进步的人类进程中,我们既然有着“相遇”的缘分,那就应该珍惜这种可以、而且可能“相知”的机会。其有效之途就是善意的相互对比、对照和对话,并克服彼此对付、对立和对抗之“心魔”。让我们在倾听式对话、理解性交流中彼此分享、共同充实,在自知、自明中达到人类的自强、自豪,真正齐心协力、共走和谐之道。其实,在我们的各种信仰之中应有一种“共信”:只有共走“和谐大道”,方可实现“人类一家”的“世界大同”。为此,我们走到了一起,开始真诚对话、真心理解。

是为序。

2009年12月25日于北京

 
在“共建和谐:科学、宗教与发展”研讨会开幕式上的致辞 PDF 打印 E-mail
作者:吕晋光 国家宗教事务局宗教研究中心代表团团长   
2009-11-01 19:39

本次研讨会确定的主题是“共建和谐:科学、宗教与发展”。“共建和谐”这个主题,不仅是与时俱进的需要,更是摆在地球村需要全人类不断提升认识以面对的现实命题和挑战,意义重大。当今世界,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社会不断发展进步,政治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与信仰多元化。一方面,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的主流,但另一方面,自然与生存环境屡遭破坏,各种不和谐的矛盾层出不穷,各种冲突、恐怖流血事件、局部战争频繁发生。这世界需要国家与国家、民族与民族、民族与宗教、宗教与宗教、宗教与科学、宗教与非宗教、人与自身、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和谐。需要人心和善,家庭和睦,社会和谐,世界和平,需要大家共建和谐。共建和谐,需要相互尊重,没有歧视,相互包容,没有敌对,求同存异,和而不同,兼容并蓄,多彩多姿,和和美美,美美与共。共建和谐,人人有责。对全人类来讲,是不分种族、不分宗教每个人的急切呼唤和共同理想,是不容回避,必须共同面对的责任和共同肩负的使命。对中国来讲,是全体公民不分民族、不分宗教每个人的共同追求、共同事业和共同责任。 

 
开幕式讲话 PDF 打印 E-mail
作者:江绍发 巴哈伊教澳门总会主席   
2009-11-01 20:16

对于一个更和谐及更繁荣的社会前景,巴哈伊是乐观的,因为他们相信这样的前景注定会实现,事实上也已经开始初露端倪。巴哈伊也是现实的,因为这一前景的实 现需要巨大的毅力、牺牲和转变。作为参与改造、构建和谐社会的三个主角:个人、机构及社区,必须开发、建立及巩固一系列相关的能力。在我看来,这就是以人 为本的发展模式的本质。换句话说,新文明的建设过程就是一个能力培养的过程。当前,全球各地的巴哈伊正在运作一套全球性的教育及培训计划。该计划旨在系统 地探索并应用科学与宗教在发展人力资源进程中的角色。这个实践将向世人表明: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人类的两个主要知识系统——科学与宗教——不仅能起 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而且它们之间是相辅相成的,缺一不可。

 
在“共建和谐:科学、宗教与发展”研讨会闭幕式上的致辞 PDF 打印 E-mail
作者:裴飚 国家宗教事务局宗教研究中心   
2009-11-01 20:20

我们这次研讨会时间虽短,但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气氛活泼,会议开得很成功。大家紧紧围绕共建和谐:科学、宗教与发展这个主题,从不同的背景、 不同的视角,用不同的理论、不同的方法,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广泛的交流。来自祖国内地的宗教工作者和专家学者,主要着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宗教工作的新 要求新期待,侧重于探讨宗教在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科学发展方面的积极因素、潜在价值和有益尝试,反映了宗教研究的新成果新动态。来自澳门、香港、台湾以及 海外的专家学者、宗教界人士,则侧重于探讨在飞速发展和迅速变化的当今世界,宗教如何适应科学的进步和社会的需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拓进取,为共建和 谐、促进发展贡献力量。在为期两天的研讨中,几十位专家的精彩演讲,百多位代表的交流互动,使这次研讨会异彩纷呈、高潮迭起,大家普遍感到开阔了眼界,增 广了见闻,可谓不虚此行,不虚此会。

 
新意识的觉醒:促进巴西科学、宗教与发展之探讨 PDF 打印 E-mail
作者:Iradj Eghrari 全球繁荣研究所(ISGP)   
2009-11-01 20:25
2001年底,当全球繁荣研究所把促进科学、宗教与发展之探讨这一项目带入巴西时,让人无可置疑的是,该主题非常切合该国实情。巴西,作为拉丁美洲最大的国家,拥有非常富庶的自然资源,其资源的丰富性与多样性,与该国的多种族、多语种的特征交相辉映,均是生机盎然。巴西,目前也正处于国家命运的特殊关键时期。当全球媒体正为巴西的经济势力崭露头角而欢呼的时刻,该国内部正纠缠于各种棘手的挑战:如犯罪率的惊人攀升,城市贫穷现象,成为了世界上贫富差距最大的国家之一,种族歧视以及自然资源的急速耗尽等等。科学与宗教已经成为该国身份与文化的本质所在。1889年,巴西发生军事政变,废黜君主制,宣布成立共和国,新的国家政党开始探寻走科学至上的道路。科学,在当时被认为是开启巴西人们安康与繁荣的钥匙。同时,该国的民众依然继续保持着深刻的宗教信仰。巴西的特殊国情、独有的挑战及其历史背景,孕育了可以让科学、宗教与发展之探讨发育的沃土。 探讨的成形科学、宗教与发展的探讨起源于巴西,是本机构(ISGP)在介绍一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文件时被引进的,该文件的主题是科学、宗教与发展:一些初步的思考,同时还包括一篇以对巴西社会未来发展的一些想法为主题的补充文章,这些资料均由科学应用与教育基金会 FUNDEAEC)提供,该基金会是本机构的合作者之一。30年来,该机构一直在探寻如何运用来自科学与宗教两者的深刻见解来促进哥伦比亚的发展。在文件中该基金会提出,根据基金会对巴西的知识分子以多样化的方式促进本国发展之情况的了解,进行了一些思考。文章的开头便指出,科学应用与教育基金会在为哥伦比亚人民带来繁荣以及为该机构所隶属的全球社团作出贡献的双重责任之下,已经做出了极大的努力,所作的一切均在打开通向不断演进之世界文明的康庄大道。该基金会认为,要把巴西社会推向前进,实现此两项目标,那么,巴西的知识分子和社会行动者将必须集中力量,来构建巴西人民自身的能力,这样,他们才能够成为自身发展的主导者。根据其在哥伦比亚得出的经验,该基金会认为,要实现这种赋能,唯一的途径是通过来自科学与宗教两者之知识的运用。文章继续讨论了当代社会的一些错误的观点,这些观点歪曲了科学、宗教与发展的理念。文章为这些概念一一提供了新的见解,接着,提出了一些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议,这些建议旨在运用科学和宗教来变革巴西社会中的具体领域,包括教育、家庭生活、经济活动以及科技运用等。在经过若干轮的会议与研讨会之后,代表着巴西各发展部门的个人参与者们研究了这两份文件。在此过程中,与会者越来越清晰的理解到,有必要对科学与宗教进行更深一步的理解,要结合这两股互补资源的知识和领悟来发展。接着,有一批知识分子,其中包括政治家、社会活动家、学者以及发展实践者等,对该主题开始了一个更系统的探索。他们的讨论尤其集中在对这一新见解的运用,即如何运用在巴西人关注的具体事件上,如种族歧视、环境恶化、贫富间的巨大差距、社会机构的分崩离析、以及由于无知和教育系统改革的需要而导致传统知识的逐渐消逝等等。这些探讨所得研究结果已被汇总成系列文章,最后以科学、宗教与发展:巴西的视角为题,编撰成书并出版。同时,作为对科学应用与教育基金会文件中具体建议的回应,努力建成了地区性机构,并命名为卓越中心,目的在于构建当地民众掌管自身发展的能力。该机构预期专注于确保以下三个方面:政府项目能以一种整体性的方式实施;向当地民众提供服务和财物的方式应该是可以为个体赋能并可以鼓励他们自力更生的精神;在为民众拟定项目时,保证社区的物质方面和精神方面都得到承认。作为第一步,已经建立了若干个上述中心机构,初步的目的是,帮助当地社区的年轻人以一种更自觉、更有效的方式来实现自己作为公民的权利,以达到给社区的年轻人赋能的结果。当探讨被各种具体行动、讨论和反思不断丰富的这一过程中,越来越多的人陆续受其吸引。很多的参与者开始通过互联网和博客的方式,贡献出自己对该探讨的想法和见地。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人们开始探讨来自这些知识体系的运用,包括诸如行政管理、教育、男女平等和人权等领域的知识,这一科学与宗教的运用发展的探讨开始超越了发展的范畴。以人权方面为例,一些团体组织结合起来,创立人权教育论坛,在此论坛里,人权教育在科学和宗教的概念框架中得到了初步的实践。基本概念从历史上来说,巴西通过几十年来在培养大众良知和社会行动能力方面的经验,在教育发展领域作出了巨大的贡献。那些参加过巴西的科学、宗教与发展探讨的人,也为这一开始崭露头角的全球性探讨发展做出了有价值的贡献。巴西的参与者着重通过本国的经验来展现出精神原则是怎样指导不同种族和文化背景、不同宗教派别的人们积极地迈向自身发展之路。同时,把科学和宗教作为一个知识和实践的发展体系来进一步深究其历史背景时,巴西的参与者已经总结出新的见解并提出了新的问题,即探究这些知识体系的含义是什么和如何使其共同运作来寻求发展。 (一)科学在对科学、科学与宗教之间的关系,以及对至今现代社会赋予科学的角色都进行了深入讨论之后,与会者在若干场合都指出了一些他们认为与西方科学发展相关的历史事件。在讨论当中,他们反复指出,欧洲的启蒙运动,正是现代科学真正发展的起源,也是科学与宗教分离的开始。与会者提出,这种认为科学与宗教性质相异、并且彼此间是完全不相容的想法——一种现代哲学和科学的主张——是启蒙运动中哲学家们的一种反应,一种对当时教会压抑思想自由和迫害杰出科学家之态度的反应。与会者重申,当时启蒙运动的哲学家在探寻另一种可能的社会体制,即:将由理智和推理来指引国家运行;宗教将不再起到公共管理的作用;将会极大程度地缩减教会的影响。在这样的社会里,是以此生尘世之世界观为基础来构建的,并把人、而非上帝作为宇宙之中心,而物质这一方面的现实逐渐被认为是现实之核心所在。就这样,科学就成为了帮助人们摆脱无知、引领人们走向繁荣与正义的武器,因此,也就使得科学的目的和实践在一个更为宽广的文化和政治使命中得到贯彻,这个使命就是创造一个极端严格的无宗教社会。众多与会者发现,僵化固守现实中的物质理念,使得那些在传统的启蒙运动中成长的知识分子逐渐变得教条化,一如他们严厉斥责的教会机构一般教条化。现在,科学有了自己的一套教条。现代的科学家被期望做出关于自然现实的绝对宣言,这与宗教狂热并无区别。人们期望通过理论来描述现实是什么。任何不能通过科学解释的现象都会被谴责为不存在或者是错误的。与会者发现,在科学界中兴起的宿命论,即寻求可以解释从人类本质到经济运行、再到人类进化等所有方面的理论,这些都正是召唤科学提供一种对存在性问题绝对的、永恒不变的回答的例证,而这些问题在那之前还是由宗教来回答的。与会者提议,事实上,真科学的适用范畴曾经是更适度的,而现在很多的现实都超出了自身范畴。例如,他们观察到,科学既无法证明、也无法否认精神现实的存在,因此,我们不应该期望科学去做到这一点。与会者认为,真科学不是教条主义。我们不是让科学家们对现实做出最后的宣告。如同真宗教一样,科学的目的是在于提出恰当的问题并帮助个体对现实进行系统的探索。接着,与会者谈到,这样的教条主义在科学实践中是显而易见的,科学的方案和创新的科技在巴西的实施方式完全没有考虑到环境、社会或者道德方面的后果。为了满足技术进步的要求,巴西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已被迅速耗尽,环境的物理化学平衡已被严重打破。为了满足工业化和现代化的要求,由于对人类生活其他方面的严重忽视,使得社会结构受到破坏。与会者认为,为了制造高效的生产者和高效的商品消费者,巴西的教育体系无视巴西人以前那种彼此互惠、关爱、正派和相互信任等方面的价值体系,反而宣扬另外一种文化,即教育个体把自己看成是充满着欲望的个体,而且这些欲望都需要得到满足。据与会者的看法,人们所坚守的这个想法,即所谓现实仅仅由有形的和可量化的事物构成,这让科学家们和政策制定者们忽略了所有非物质方面的考虑。同时,这也弱化了他们学习的能力。与会者认为,一个真正的科学家,需要以一种人性化的、学习的态度获取知识。与会者还补充到,上述这一点,在科学的新发现中更是如此。科学的实证主义认为,所有不可测量和不可通过感官察觉到的一切,都不值得考虑;而科学的新发现已经在怀疑这一理念。许多与会者进一步建议,科学活动本身不应是最终目标。要成为一股积极的社会力量,科学必须在道德框架内运行,而这框架定义了获取知识的目的以及运用知识的方式。与会者进一步指出,这样的框架,是由宗教提供的。总体来说,与会者们都认识到,还有很多问题依然尚未找到答案:如果我们相信科学的范畴没有超越物质世界的界限,那么,这一人们称之为宗教的知识和实践体系,一个被期望可以探索现实的精神层面的体系,又有什么特征呢?我们怎样可以确定这两个体系是彼此和谐统一的呢?这两个知识体系怎样才可以彼此合作呢?来自宗教的洞悉如何可以为我们理解这个物质世界带来光明呢?而科学的途径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帮助我们理解精神现实的某些层面呢?这些问题,以及很多相类似的问题,都指引着与会者去探索作为一个知识和实践体系的宗教所具有的一些特征。 (二)宗教对于宗教的讨论,就如同对科学的讨论一样,以对启蒙运动更深入的分析开始。与会者认为,在启蒙运动这一时期里,宗教逐渐从公共领域中褪色,宗教在人类进步中所扮演的角色被否认了。那时候,人们认为,宗教已经成为历史。宗教实践也就被淡化为个人选择的问题,在那个时候,宗教被看成与社会组织或运行毫无关联。尽管绝大多数的与会者认为,启蒙运动把人们的意识从宗教正统和宗教狂热的桎梏中解脱出来,但是,他们也相信,完全反宗教却抽走了生命的活力,正是这股力量开化了人之品质、提供了意义感和方向感、并将社会凝聚起来。与会者们注意到,这一生命力的缺失所带来的影响,可以从以下现象中看到:分崩离析和道德空虚正破坏着个体生活,社会纽带的迅速弱化,体现现代存在界特征的社会机构之瓦解。然而,与会者注意到,尽管因启蒙运动所激发的现代化风潮在巴西展开,但是,宗教依然在这个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从宏伟的天主教教堂中,便足可窥见其力量。不管是该宗教的作用力还是其启发出的虔诚,教堂所实施的道德影响都远远超过了该国政府其他所有手段所期望达到的。这样的影响,是关注民众生活的结果。由天主教教堂或者其他许多宗教机构来承担社会和教育项目方面的例证不胜枚举。在有些地方,宗教性的机构已经创建了财富分配制度,还为失业者或者残疾人创建了经济保障制度。这样,饥饿者获得了温饱,双职工父母的孩子得到了照顾,家庭冲突得以解决,面临家庭暴力的妇女受到协助。与会者发现,尽管有人付出了这么多的努力,但是,很不幸,也有很多人想要操控人们潜在的宗教虔诚来达到自身的目的。有些人把宗教政治化,通过把经文的诠释狭义化或者扭曲来授予道德法律性,企图保障自身的政治权力,并试图控制无辜百姓的生活和思想。利用牺牲者,巧言令色地唤起人们的自我正义感,从而煽动仇恨的烈火,引诱个人和群体在战场上厮杀,并且彼此满怀深切仇恨。还有一些人,在这被压抑的人类精神渴望中,发掘无限的商机。结果,精神也就成为了又一个可以在市场中购买的诸多服务一,这一群群邪教领袖、教父和上师,每个人都揣着自己超脱或者救赎的所谓灵丹妙药。人类的宗教活力怎样才能避免被利用,而是被指引走向推动社会的进步?谁可以来保卫宗教,使其不受自私自利和野心的腐蚀性影响呢?谁可以保证毫无宗教意义的人为教条和仪式与宗教之核心——即如团结、公正和平等的精神原则,或者如怜悯、宽容、可靠、慷慨、谦虚、勇气和为了大众福祉甘愿牺牲的精神品质,可以区分开来呢?这样的问题,引起了很多关宗教权威机构的讨论,宗教权威机构,这是一个需要和我们当代社会所宣传的民主观点相协调的理念。与会者说到,绝大部分的宗教团体依然按着他们的传统历史以及由教士诠释的权威经文运行。然而,今天之世界,与当时古老经文和教士机构产生之时的情况已相去甚远,个人与权威机构的关系已经发生了改变。今天,世界人民的期望是:把自己的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里;积极地参与到社会的决策过程中;运用科学和技术解决日常生活问题。他们想要成为活跃分子,充分投入到自身的发展过程中。显然,陈旧的权威机构理念,并没有回应我们这个年代的需求。宗教若要在发展中扮演主动活跃的角色,将必须把权威机构的传统诠释搁置一旁,必须把参与式的实践融入到决策过程中。根据巴西的与会者的看法,要让宗教作为一个知识与实践体系来进行建设性参与,其中一个关键性的挑战,就是要以一种有序的方式,把改革引入到宗教当中来。但是,我们怎样才能够把宗教变得更经得起质疑和询问,且不会导致过往历史一直存在的权力之争、派别冲突和残酷竞争,以至于把信徒的等级切分为诸多的分支呢?宗教中的权威人士,在圣典的含义和诠释方面,怎样才可以采取一种学习型的谦卑姿态,而不至于损害了所揭示文字的根本一致性呢?怎样才可以在运用推理和逻辑的同时,不会削弱现实所指示的精神本质呢?诸多此类问题的答案,都需要有志于协调宗教与科学以改善世界之人士行动起来,以对其进行探索。 (三)发展旨在促进文明进步,让科学与宗教之间进行对话,在巴西并不是第一次。早在20世纪50年代,解放神学的拥护者就一直在努力把马克思主义和天主教融合起来,以完成基督教将正义带给贫穷者和被压迫者的使命。在其他领域,这些拥护者通过构建数以千计的、具有基督教基础社团性质的团体,从而协助以行动为导向的学习和《圣经》讨论。同时,很多大众参与的教育运动已经在巴西涌现,这些运动影响了全球的思想。在这一点上,与会者多次提到保罗·弗莱雷以及他的批判意识哲学的伟大成就,他的成就在于通过展现发生在人们身边的社会和政治矛盾来帮助各阶层的人们达到对世界的深刻理解。与会者注意到,在这个压迫、战争、贫穷、不公和环境恶化,同时又带着热情、忠诚和勇气的、寻求变革的背景下,这些受到了神学自由和弗莱雷教育法影响的运动对宗教信仰意义的诠释,产生了一定程度的效果。在发掘让个体和集体采取有效措施去转变其所在环境的方法方面,这些运动已经取得了一部分的成功。但是,有部分的与会者觉得,虽然这些努力提高了人们的意识,而且,在通过宗教经文获取见解来处理社会和经济问题方面的有效性,展现了鼓舞人心的例证,但是,它们在向大众提供这样一套科学教育体系——一套可以使得人们抵制瓦解的力量,系统地建立强大的社团和铸就他们自身的发展之路的教育体系方面,捉襟见肘。很多与会者都表达了他们对儿童和青少年的关注,这些孩子对媒体狂轰滥炸、支离破碎的大量信息和宣传缺乏批判和分析能力。一些与会者认为,这是大众能力不足的表现,包括整体大众在系统分析问题、做出正确的道德、经济和科技决定以及在采取有效行动改造自身周围环境等方面能力的缺乏。与会者提到,与此同时,为人们提供指引的传统资源,如宗教机构,家庭和学校等,又变得越来越不受欢迎。因此,在为年轻一代提供工具以便助其驶离当今世界的道德雷区方面,这些资源所起的作用微乎其微。与会者重申,指引必须源自教育机构。与会者宣称,教师必须重新肩负他们已经卸下的道德身份。其中一位与会者这样说到:学校需要那些愿意去滋养学生的老师们,这些老师要像园丁照料树苗一样爱孩子,关注孩子。接着,另外一位与会者指出,道德教育必须整合到如语言和经济等所有的主题中,而不应该将其分割出来,与其他主题分开教育,他还警告说,不然的话,我们最后强化的只是一种幻想,一种认为道德是和个人的职业生活不相干的一种幻想。常常出现的与道德教育相关的另一些问题是,宗教在道德指引中是否有一席之地?或者采用世俗的道德规范是否会更好?在这一点上,很多与会者强调说,作为道德转变的动机之源,宗教的地位依然是不可替代的,历史和经验都已经证明了这一点。与会者评论到,巴西的教育系统所面临的最大的挑战之一,是整个社会每天都在变得越来越物质主义。教育的目的已经越来越被看成为是为个体在职业市场上进行竞争做准备而已。结果,某些领域的学习因为带来高薪而被人追捧;然而,诸如教育、社会工作和农业等报酬较低但对社会至关重要的领域则被忽视。金钱,而非服务,成了决定人们选择哪门教育课程的动机。很多人都强调说,这样的体系,使孩子小小年纪就滋生出自我中心主义。我们的一位与会者评论到,这将会导致学生们在进入社会的时候,完全没有准备好去建立一种互惠的、关爱的牢固关系——这些关系正是社会架构的强度所依靠的,他们也没有准备好做出牺牲以促使这个过程得以延续。与会者提议,为了应对这一现象,不管是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都应该强调培养如团结、友谊和尊重其他文化和信仰等价值观。有一位与会者点评到,有必要让孩子们发展以下能力:团体合作,能够满足全球化世界中不断增长的需求,与不同文化、不同信仰和不同社会背景的人士交往等方面的能力。肤浅越来越成为巴西教育中的突出问题,与会者也表达了对这方面的关注。其中一位与会者的意见是,当今之教育法的潜在臆断是:孩子并不具备进行深刻思考或做出慷慨行为的能力。教育的内容和方法也因此越来越淡化为仅是满足学生对好玩和开心的感官需求。这位与会者的看法是,这种教育法的根源在于人们的物质主义理念,即把人看成是需求和欲望的堆积品,而且这些需求和欲望都必须不断地得到满足。这种理念并不是建立在人本质上是高尚的这一精神原则上的。这样的世界观所带来的影响也反映在社会体系的规划上,这种规划假定的前提就是,人的本性自然是趋向于不断地享乐、自我放纵和自我愉悦;人自然是厌恶纪律、责任和困难。巴西,带来了其中最为先进金融型育模式之一,并找到了提高人们意识的途径,还把生活的社会层面融入到教育中,且批判了很多传统教育所植根的假定,但是,为什么像巴西这样的国家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呢?与会者认为,走出目前危机的途径,在于获得对科学和宗教更好的理解,在于恰当地把两者运用在发展适宜的教育项目上:那些把存在界的精神和物质层面都考虑在内的、强调转变的、构建学生转变世界的精神和智力能力的教育项目。  对于绝大部分的与会者来说,理解促进科学、宗教与发展之探讨本身,就是一个学习的过程。怎样来促进探讨呢?怎样才可以在不说教、不贬低他人的前提下给人们的思想带来改变呢?怎样才可以让个人和集体做好准备,以抵制正大行其道的强大的物质主义力量且同时逐渐稳步地推动社会的转变呢?借助参与促进探讨的各式活动,通过走向不同的前沿领域和投入到与越来越多的人群交往的过程中,与会者已经逐渐意识到一些由改变带来的深层次动力。正如一些与会者所说的,引发改变,体验必需的学习过程,是一个复杂和困难的过程。开创新路,需要勇气——这种勇气,并非源自傲慢,并非要求迅速或激进的行动,而是一种酝酿着谦虚与智慧的勇气,在此,个人和社会转变的动机是可以被理解的;在此,成长和改变是有机的,是渐进和缓慢的,之中的行动、反思和学习是持续的;在追求这种转变的过程中,我们面临的将是危机与胜利、挫折与获取新发展之间的持续的辩证运动过程。

                                                                                                        全球繁荣研究所

                                                                2010-5-18

 
推动一场关于“科学、宗教和发展”的“话语构建”:印度的经验 PDF 打印 E-mail
作者:Arash Fazli 全球繁荣研究所(ISGP)   
2009-11-01 20:31

在对“科学、宗教和发展”的“话语构建”贡献与收获两个方面,印度在各国中表现出特别的淡定。凭借自身的广袤和巨大的差异性,它成为人类的一个典型代表。 放大这个典型,它体现了全世界发展工作者面临的所有机遇和挑战。从1947年印度独立以来,国营和民营团体都将巨额的资金用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上,对应 于巨大的物质投入,几乎所有可以利用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方式,都正在通过数量庞大、种类不同的政治制度加以试验。

最初,政府的发展计划集中 于提高储蓄利率,确保资本积累,通过工业化为国家现代化铺平道路和启动大规模基础设施工程。60年代,注意力转移到加强农业和缩小收入差别上。绿色革命帮 助阻止了大规模的饥荒。这段时期,资本品进口替代的工业化倍受关注。70年代和80年代,发展计划发生了政策上的转移,转到扶贫和农村就业上来。同时,这 个时期还将焦点移向适当的技术以及妇女在发展、社区和机构能力建设、保护环境、“以人为本”的发展、社区组织与规划评估等领域所发挥的作用上。实现社会和 经济进步的参与式方法也在这一时期被大量地试行。

 
共建和谐:用科学发展观认识和对待宗教 PDF 打印 E-mail
作者:吕晋光 中国国家宗教事务局宗教研究中心   
2009-10-08 09:51
我们知道宗教的产生与人类社会的出现相伴相随,是与人类社会发展进程紧密相连的非常悠久的相当普遍的历史文化现象。无论我们信仰或是不信仰宗教,在时代飞速发展,社会不断进步的今天,在讨论人类如何共建和谐(国家与国家、民族与民族、民族与宗教、宗教与宗教、宗教与非宗教、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和谐)这一重大话题时,必然要讨论到用什么样的视野和心态去认识和对待世界上大多数人都信仰的宗教、宗教界和信教群众在社会中的政治定位、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社会和谐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这些题中应有的重要内涵,这不仅是新世纪新形势不断向前发展的需要和呼唤,更是摆在地球村需要全人类不断提升认识以面对的现实命题和挑战。站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有关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历史的、科学的、教育的、社会的、伦理道德的,或者简单说是任何宗教的或非宗教的,有神论的或无神论的立场,肯定莫衷一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本文谨以中国内地宗教工作者的立场,以充分尊重宗教信仰自由和理解多元信仰的态度,试用科学发展观的视野与思维,就上述作一浅析。 用科学发展观认识和对待宗教,是与时俱进做好宗教工作的必然要求。什么是科学?简单地说,科学是反映客观规律的知识体系,是一种自然法则。什么是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什么是科学发展观的精髓?就是与时俱进,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从人的需求出发,对不断变化的世界,不断提升认知水平和更新观念,尊重客观发展规律,不能凭想当然办事。宗教问题复杂敏感,涉及社会政治、历史、经济、法律、人权、民族、哲学、文化、科学、教育、伦理道德、价值观念、精神追求、终极关切等诸多方面,政治性、政策性很强。中国是政教分离的国家,中国共产党人是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者,不信仰宗教。但作为代表着广大群众包括信教群众利益的执政党,面对广大信教群众和他们的宗教信仰,如何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直接关系到如何正确对待群众。如何正确认识和依法处理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直接关系到国家主权、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祖国统一。以科学发展观来分析和对待宗教,充分认识宗教存在的长期性、宗教问题的群众性和特殊复杂性,正确把握宗教的活动规律,坚持正确的基本观点,全面贯彻正确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社会和谐和经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是与时俱进做好宗教工作的必然要求。 用科学发展观认识和对待宗教,首先尊重规律,看到宗教存在的根本是长期性。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面对不断变化的国际国内局势,从实际出发,认真分析了世界宗教发展历程、深刻总结了社会主义国家对待宗教问题的经验教训,进一步作出了宗教走向最终消亡可能比阶级、国家的消亡还要久远的科学论断。这一论断贯穿了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精髓,是中国共产党人尊重社会发展规律、尊重宗教自身发展的客观规律,以历史唯物主义的客观态度,对不断发展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作出的重大突破性贡献。这一科学论断,为我们深刻认识宗教存在的根本是长期性,正确观察思考和依法处理宗教问题,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我们既然认识到宗教与人类相伴相随,有其产生、发展的客观规律,具有最终消亡可能比阶级、国家的消亡还要久远的长期性,换言之,也许人类消亡了宗教才会随之消亡,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我们就必须从实际出发,既要有战略眼光,从长计议,又要面对现实,把握当下。有战略眼光,首先尊重规律,看到宗教存在的根本是长期性,不能凭想当然办事,不能目光短浅急于求成。任何企图违背客观规律,企图用行政命令的强制手段简单粗暴地对待和消灭宗教的想法和做法,都是徒劳无益和有害的。面对现实,就要面对和承认宗教将会长期存在的客观现实。基于这个现实,决定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不是权益之计,不是短期行为,而是一项长期的,与信教群众信仰需求相伴相随的,直到宗教自然消亡时的基本政策。中国的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对宗教信仰自由均有明确规定,予以了充分的法律保障;中国共产党党章也作出了明确要求,成为执政党的政策主张。由此可见,实行宗教信仰自由这一基本的长期政策,充分说明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从科学发展观出发,对宗教存在的根本是长期性有着深刻的认识,对社会发展规律、对宗教自身发展客观规律,予以充分尊重的实事求是的态度。 用科学发展观认识和对待宗教,更要尊重群众,看到宗教问题的关键是群众性。科学发展观的要害是以人为本,从人的需求出发,眼中有人,心里有群众。用科学发展观认识和对待宗教,更要尊重群众,看到宗教问题的关键是群众性。正确对待宗教问题,就是正确对待群众的问题。要透过宗教看到人,看到信教的人是与我们血脉相连的广大的父老乡亲、兄弟姐妹、祖国同胞和来自五湖四海的各界朋友,他们是一个个有情感、有思想、有信仰的鲜活生命。正是由于他们信仰宗教,由于人的能动因素,才使得宗教不断得以延续和发展。人既是宗教赖以生存的真实载体,更是主导者,是宗教所具有的基本要素中最重要、最有力量、最能发挥作用的核心要素。我们做宗教工作,说到底就是做尊重人,尊重人的信仰,做人的思想交流和心灵沟通的工作,做团结人发挥人的积极作用的工作。信教群众是国家公民,是我们的基本群众,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的执政基础。信教群众在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与不信教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而信仰上的差异则是次要的。我们不能把信仰上的差异人为地夸大化、政治化、意识形态化。中共中央指出,中国有一亿多信教群众,他们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力量。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在新世纪首次对信教群众作出积极力量这样明确的政治定位。这一正确论断,不仅与时俱进极大地丰富和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宗教观、群众观,更是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充分尊重群众的信仰需求,极大地调动了广大信教群众的积极性,使他们真正感受到自己同其他不信教的群众一样,享有同等的政治、经济权利,可以发挥积极作用了。在政治定位明确后,还要充分尊重他们的宗教信仰。正是基于对信教群众和对他们信仰的尊重,决定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对待信教群众的基本态度,这就是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我们要全面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发挥宗教界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社会和谐和促进经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就不能把信教群众当作异己力量,不能简单地把是否信仰宗教,当作政治上的判断标准,而应该主要看重他们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作为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力量的政治态度和现实表现。与此同时,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要依法维护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使他们共享国家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成果。 用科学发展观认识和对待宗教,必须尊重人权,遵循国际准则和国家法治相结合。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联合国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和1981年《消除基于宗教或信仰原因的一切形式的不容忍和歧视宣言》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等国际文书要求各个国家通过立法来保障的基本人权,更是当今国际社会衡量现代法治国家是否尊重人权的一个重要标准。中国是联合国的常任理事国,作为国际社会负责任的法治国家,中国政府始终尊重和遵循国际文书和公约中被普遍认同的尊重人权和尊重宗教信仰自由的基本原则,同时结合中国的具体实践,与时俱进不断加强和完善国家法治建设,为依法尊重和保障人权,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作出了不懈努力。中国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作为中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体现了法治国家的意志。中国共产党党章强调:“尊重和保障人权,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宗教信仰自由作为中国共产党的一项长期的基本政策,体现了执政党的政策主张。中国政府制定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也是基于遵循国际文书和公约的基本准则与中国宪法精神相结合,使宪法原则法规化、制度化,具体化,以更加依法有效地尊重和保障人权,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由此可见,中国政府在处理涉及宗教问题的国际准则与国家法治建设方面,同样贯穿了国际与国内统筹兼顾,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 用科学发展观认识和对待宗教,把握特殊复杂性,依法处理好民族和国际问题。宗教是一种十分复杂的社会现象,经常与民族问题、国际问题等交织在一起,用科学发展观认识和对待宗教,必须把握其特殊复杂性,依法办事。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的国家,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做好少数民族中的宗教工作,对于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可持续发展,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维护国家安全和边疆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知道,民族与宗教虽属两个不同的范畴,但自古以来相伴相随,特别是对一些基本上是全民族共同信仰同一种宗教的民族来讲,当年的宗教约束,早已演变为今日的民族习俗,可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联系紧密。当民族与宗教问题交织在一起时,情况比较复杂:有时是一个问题存在两个方面,内中既有民族的因素,也有宗教的因素;有时只是民族问题或者只是宗教问题,民族与宗教之间并没有直接间接的或者是必然的联系;有时既不是民族问题也不是宗教问题,只是一般的民事纠纷和触犯了刑律;最为严重的是,境内外敌对势力相互勾结,打着民族或宗教旗号制造的危害国家主权、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祖国统一的违法犯罪活动,已经超出了民族、宗教范畴。综上,需要我们准确把握有关民族和宗教的法律法规政策,在实践中善于体察和正确区分民族与宗教之间的联系与区别,依法妥善处理包括民族、宗教在内的各种问题和矛盾。中国是法治国家,实践中是什么问题,就应该依法处理什么问题,任何人都不能假借民族或宗教把水搅浑,企图凌驾于法律之上。对有些表面上看似与民族和宗教有些关联,但实质上是民事纠纷和刑事犯罪的问题,要把握好事先不要随意定性为民族纠纷或民族宗教问题的原则,以避免问题复杂化、扩大化甚至激化,最后反而导致成民族纠纷和民族宗教问题。用科学发展观认识和对待宗教,把握其特殊复杂性,还体现在中国各宗教要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支配的宪法原则上。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不是与世隔绝,闭关自守,孤立办教,而是强调中国各宗教与境外宗教方面的交往,必须坚持以平等友好为前提,必须尊重中国的法律法规。中国政府支持中国宗教界与国际宗教界在平等友好的基础上,开展宗教方面的友好交流与合作,支持他们致力于世界和平的努力。同时坚决反对境外敌对势力一直把宗教、人权和民族问题,作为遏制和颠覆社会主义国家和其他国家的重要手段,进行渗透和干涉别国内政。因此,用科学发展观认识和对待宗教,必须统筹兼顾国际和国内因素,依法正确区分和处理好友好交往与抵御渗透的关系,既要积极开展宗教方面的友好交往,又要坚决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危害国家主权、国家安全、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祖国统一的渗透活动。 用科学发展观认识和对待宗教,全面贯彻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积极作用。中国共产党依据中国宪法原则明确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是: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用科学发展观认识和对待宗教,在实践中要全面贯彻这个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社会和谐和经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要把握三个核心原则。一是,公民信仰自由包括信与不信两个方面,谁也不能强迫谁,谁也不能歧视谁,同时包括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必须在宪法、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活动。二是,中国实行政教分离。宗教不得干预国家的政治、行政、司法、婚姻;宗教与国民教育相分离;国家对各宗教一视同仁,不得用国家政权推行和扶持某种宗教,也不禁止和打压某种宗教;三是,中国各宗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宗教团体、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支配;在平等友好的基础上开展对外交往。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是国际社会的通行做法。中国作为法治国家,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是与时俱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内涵。中国政府依据宪法制定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基于宗教信仰自由和政教分离的原则,按照国家依法行政的要求,对宗教事务、宗教管理制度以及政府的行政权限作了规范。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主要把握两个核心原则:一是,政府只是依法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管理,以保护合法,维护宗教团体、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制止非法;打击犯罪;抵御渗透。二是,政府依法为宗教界和信教群众履行公共服务的职责。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既是宪法原则,也是基于中国教会摆脱了过去受西方教会控制的深刻历史背景,对自己命运的自主选择。国家主权不容讨论,主权国家的宗教主权,同样也不容外国势力支配操纵。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是我国各宗教在处理对外关系时必须共同遵循的一项宪法原则,这不仅是各宗教维护国家最高利益和民族整体利益的法定要求,也是各宗教自身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和保证。中国各宗教的前途命运是与国家、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联的,没有国家的独立富强,就没有中国各宗教的地位,各宗教要生存要自立要发展,最根本的一条,就是坚定不移地爱国爱教,坚定不移地走独立自主自办的道路。否则,不会有任何前途。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中国共产党立足中国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经过长期的探索,认真总结国际国内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既不禁止打压,也不扶持利用宗教,更加看重信教群众也是建设国家的积极力量,与时俱进作出的时代论断。这是对不断发展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又一重大突破性贡献,为我们正确认识和对待社会主义与宗教这个政治课题或者说是政治难题,指明了正确的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主要把握讲积极引导和讲相适应两个方面。讲积极引导,责任主体是中国共产党和政府。讲积极引导,不是要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放弃宗教信仰,而是要求他们爱国爱教,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坚决反对和抵制利用宗教进行危害社会主义祖国和人民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发挥他们在促进社会和谐和经济建设方面的积极作用,为民族团结、社会发展、祖国统一多作贡献。相适应,责任主体是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各宗教不能只靠政府的引导,自身也要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作为,跟上时代进步发展要求。要爱国爱教,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共产党的领导,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要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坚持在宪法、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旗帜鲜明地反对和抵制利用宗教进行危害社会主义祖国和人民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将服务教会与社会责任有机结合在一起。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在构建和谐社会和经济建设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社会和谐和经济建设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是我们做好广大信教群众工作的根本要求和根本任务,也是我国各宗教自身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21世纪的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将会更加正面、更加积极地对待宗教,鼓励和支持各宗教弘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鼓励他们积极参与社会的道德建设,积极从事扶贫赈灾、捐资助学、医疗环保、慈善救助等社会公益事业。鼓励和支持各宗教不断探索服务社会的新途径,为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祖国统一、世界和平,不断发挥积极作用,多作贡献。  当今世界,政治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与信仰多元化,自然与生存环境恶劣化,各种矛盾、流血冲突频繁化。这世界需要国家与国家、民族与民族、民族与宗教、宗教与宗教、宗教与非宗教、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和谐,需要国家和睦、世界和平,需要大家共建和谐。共建和谐,需要相互尊重,没有歧视,相互包容,没有敌对,求同存异,和而不同,兼容并蓄,多彩多姿,和和美美,美美与共。对全世界全人类来讲,是不分种族、不分宗教每个人的共同理想、共同事业和共同责任。对中国来讲,是全体公民不分民族、不分宗教每个人的共同追求、共同事业和共同责任。中国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同不信教的群众一样,都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力量。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正在致力于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社会和谐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中国各宗教正在以积极态度,自觉走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的道路,他们在促进社会和谐和促进经济建设发展方面,正在发挥着积极作用。

吕晋光

2010-5-18 

 
宗教——与发展的中国同行 PDF 打印 E-mail
作者:裴飚 中国国家宗教事务局宗教研究中心   
2009-10-08 10:12

经历了建国6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的风雨征程,新中国进入全面发展、迅猛崛起的新的历史时期。发展的中国百业兴旺,崛起的中国蒸蒸日上。这与昏暗腐朽、萎靡涣散、积贫积弱、受苦受难,屡遭列强侵略、瓜分、欺辱的近代中国,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不同于西方大国的发展——崛起模式,中国的发展和崛起,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科学发展,二是和平崛起。

在祖国发展、民族复兴的伟大历史进程中,宗教处于什么样的位置,担当什么样的角色,发挥什么样的作用,这是宗教界人士和宗教工作者面对的重大时代课题。

 
“世俗化”与新兴宗教之浅见 PDF 打印 E-mail
作者:汪燕鸣 中国国家宗教事务局宗教研究中心   
2009-10-08 10:03

本文以一般宗教学原理,通过观察和比较,就宗教在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高度发展的现实环境下,为适应社会政治、经济、思想和文化等领域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和宗教自身生存与发展需要,以世界范围内出现宗教“衰退”和“复兴”交织的表象,及宗教“世俗化”的进程和“新兴宗教”为切入点进行了分析,简要阐述了“世俗化”和“新兴宗教”产生的背景和相互的逻辑关系,以及今后的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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